广州造纸两采购收百万回扣被判刑
2008/12/17 9:04:14
广州造纸厂两名年过半百的采购人员十年间陆续收回扣百万余元。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惠民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被告人肖海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8月至2003年6月间,陈惠民担任广州市造纸有限公司(前身广州造纸厂)采购员。在负责造纸厂的原料采购期间,他先后向江门市某化肥厂等企业收回扣超过50万元。同时,担任造纸厂采购业务的总监肖海,也通过陈惠民的手,收了50余万元的回扣。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陈惠民、肖海通过购买原材料向供应商收取回扣,且数额巨大,但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遂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并各扣押两人个人财产10万元。

提交
查看更多评论
其他资讯
2025中欧绿色建筑工业化论坛9月北京启幕 全球智慧共推建筑产业“双碳”转型
喜讯!华强电子网荣获“2025年中国产业互联网创新企业”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浪潮软件集团看好人工智能+工业质检广阔前景,持续布局线缆行业智能质检
海尔新增2家卓越级智能工厂,总数品类行业双第一
深度剖析格力打破磁悬浮压缩机国外垄断,底气来自对自主创新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