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电梯面临被拆尴尬
在通州新华西街上,有一座带有“垂直升降电梯”的过街天桥,这是北京首座带有“升降电梯”的过街天桥。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儿童、老人过马路。它还是一座“公益天桥”,由通州区的企业家郭海螺先生于2005年底捐建而成,总价约300万元。但是,郭先生的好心如今面临“尴尬”:由于从未通过检测,两部“电梯”建成3年来从未启用,并且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如今,两部锈迹斑斑的“电梯”仍然矗立在这座“公益天桥”的两侧,附近停满了自行车。马路南北两侧,分别有一座小学和一座中学。每到放学时分,人行便道上总会挤满了家长和学生。天桥建成之前,此处路段经常拥堵。2005年,作为通州区政协常委的郭海螺,在一次会议上提及此事,并提出修建一座天桥。得到与会者的支持后,郭海螺就决定自己出资修建。设计过程中,郭海螺提出在天桥两侧各建一部“垂直升降电梯”,以方便行动不便者通过天桥。工程进行时,通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派出了监理人员。
2005年底,过街天桥和两部“垂直升降电梯”同期竣工。天桥在检测合格后,转交通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并投入使用至今。但是,两部“电梯”却一直闲置,至今从未启用,通州区市政管委也一直没有接收。通州区市政管委对此表示,拒绝接收两部“电梯”的原因,是“电梯未经过检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北京地区安装的“特种设备”,需要到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郭海螺先生承认,两部“电梯”从未检测过。他表示,安装之初,他购买的就是货用的“升降梯”,自然无法通过客用电梯所需的“特种设备检测”。面对记者“为何不购买客用电梯”的质疑,郭海螺同样质疑了通州市政管委:“市政管委派出的监理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从未阻拦过。”就此,通州区市政管委并无更多解释。
本周三,在一场就此事专门召开的协调会上,确认这两部电梯没有出厂合格证明,安装单位也不具有相关资质。如今,通州市政管委表示,两部“电梯”必然会被拆掉,尽管他们“并不愿意这样做”。 郭海螺的态度比起市政管委的工作人员显得更加无奈。“用不了就拆掉呗,大不了我再出钱建个新的。”说这话的时候,他咬了咬自己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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