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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审计调查: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泗县审计调查: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0/9/19 18:47:4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注三农,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资金投入,也加大了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仅泗县每年对水利的投入就达3000多万元,这些资金管理使用如何,是国家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近期,泗县市局对县财政投入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配套资金不到位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及各个主管部门,多年来始终存在着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现象。按现行规定,地方政府上报立项方案时必须书面承诺配套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农民筹资筹劳),否则不予立项,为了争取到项目,地方政府都承诺配套,实际到位很难,因此无法完成设计工程任务,虚报工程量、降低工程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工程没有管护费

  按照现行规定,项目峻工后均移交给村里管护,由于村级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承担工程管护费用,导致工程无人管护,毁损严重,没有很好发挥工程建设效益。如农村道路、机井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均缺少后期管护费用。

      (三)项目选择缺少科学性

  一是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时,注重选择交通便利,农业基础条件较好,农民相对富裕,项目实施难度小的地方,这些地方成了各项目实施部门的“必争之地”,在前几年间或同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扶贫项目、以工代赈等都在同一区域实施,导致重复建设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浪费。二是存在着人情项目,乡镇找的多项目多,有的乡镇一年几个项目,而有的乡镇几年无项目。三是项目缺少科学性,如农村电管站项目,过去的电管站基本没用,且大多已报废,现在有的还建电管站,在项目的选择上没有考虑实用性的原则。

      (四)资金分配分散,存在撒胡椒面现象

  上级下达指标后,县里在分配资金时往往采取撒胡椒面的做法,使水利资金使用没有重点,造成“人人吃饭、人人吃不饱”,不能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资金管理不规范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没有设财政资金专户管理,部分乡镇在收到财政局拨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后,没有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户核算,而是与单位经费混在一起核算使用,不能反映该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有的与村里一事一议资金混在一起,有的用一事一议工程抵顶专项工程,变相截留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六)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帐

  按目前的管理模式,水利建设项目建成后实行报账制,在财政报账,该项目财政无帐,水利部门无帐,村里更无帐,导致该项目固定资产无人问津,最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工程管理混乱

  一是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工程队借用施工资质,有的工程队投标中标后又转包;二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存在着设计不统一、无人监理、验收走过场、工程质量差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科学规划,防止盲目建设

  政府应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建设。在规划设计时,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综合开发。首先解决制约当地生产发展而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充分尊重民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论证,筛选最佳规划设计方案,避免因规划设计方案不科学而造成项目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

  (二)完善制度,加强工程管理

  对上级各个部门下达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检查验收,避免各部门各行其事,各自为政,自己说了算的现象。县水利部门应是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应由县水利部门统一管理,工程招投标应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招标时从严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并把保证金退到投标单位账户,也可实行必须法人投标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借用资质问题。水利工程应由县水利部门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由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由乡镇政府、村民代表、水利部门三方组成工程监督组,坚决杜绝工程转包。同时,要对工程项目实行审计制度。

  (三)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完善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制度。配套资金是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有效办法,地方和村级必须保证配套资金到位,但由于有些地方财力不足,上级在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时不应统一配套比例,对落后的地区可适当降低配套资金比例。二是水利建设资金应由县水利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结算。三是水利部门要对工程进行造册登记,加强资产管理。

  (三)建立机制,加强工程管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与建设同等重要。对现有农田水利项目,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对有专门机构管护的水利工程,要尽快解决人员定岗定员问题,让其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责。对绝大多数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管护的农田水利项目,应在工程建设资金总额中预算管护费用,以便落实专人进行工程维修管理。在项目未列入管护费前,县级政府应落实一定资金对管护人员进行补贴,对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的工程,要拨付专项资金及时进行维修。

  (四)加强宣传,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

  农田水利项目确定下来后,项目实施的部门应该及时主动地与项目建设区的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勾通和协调,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与乡镇村社干部一道,深入到项目区群众中去,宣讲党的惠农政策,项目建设的规模、质量标准、工程作用,使项目建设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使项目区群众要我干变我要干,真正成为工程建设的主人翁,真正把项目建设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项目建设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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