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网络战频发,中国防范机制需加强
迄今,在互联网治理尤其是互联网安全方面,美国共发起两轮针对中国的舆论攻击。
第一轮攻势发生于2010年初。美国谷歌公司罔顾中国用户的利益,以黑客攻击为借口,采用两步走的策略,首先在1月12日宣布“考虑退出中国”,然后在3月22日宣布“正式退出中国”。期间,2010年1月21日,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新闻博物馆发表“互联网自由讲话”,将这一轮舆论攻势推向高潮,仅英国《卫报》就在一个月内刊发了一百多篇报道,堪比其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数量。
第二轮攻势发生于2013年初,美国曼迪昂特网络安全公司发布报告,号称经过为期七年的努力,追踪到位于上海浦东的中国网络间谍组织。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曼迪昂(Kevin Mandia)在退休前曾任五角大楼网络安全调查员。
这份报告发布的时间是2月19日,跟一周前奥巴马国情咨文报告相互呼应,奥巴马在国情咨文报告中要求美国议会加强立法,重视网络安全,表示 “外国及外企”偷窃美国企业信息,并破坏电网、金融体系以及航空运输。
曼迪昂特报告也为美国政府的后续行动铺路搭桥,报告发布之后仅一天,美国政府便即发布抵制网络盗窃计划,保护美国公司知识产权。这一轮攻势掀起了商业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热潮。
网络安全等诸多跟互联网相关的议题均带有跨国多边的特点,应由世界各国以及政府、市场、民间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商讨解决之道,这也是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原则。
但是,这些问题却成为美国各方利益主体针对中国的单边挑衅,变成美国抨击中国的舆论战。
曼迪昂特报告只是一个烟幕弹。
世界各国均对美国独霸互联网核心资源心存芥蒂。
巴西对美国的挑战主要体现在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现行国际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倾向于保护跨国公司的商业利益。
美国认为已有机制已经足够完善,不应在峰会上讨论知识产权议题。
巴西认为,必须讨论知识产权议题,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开源代码软件,还应该鼓励普及免费公共软件。
这跟微软等跨国公司的利益直接相悖。在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议题上,美国要求只引述《人权宣言》第19条(强调自由),中国与77国集团要求同时引述第29条(强调责任)。
欧盟也没有置身事外。
要建立一个“eu”域名,却需要美国商务部的批准,这让欧盟无法忍受。
欧盟挑战美国的方式非常巧妙,它以调停中国和美国之间的争议为名,提出互联网治理的“新合作模式”。新合作模式也可以称作“政府-市场合作模式”,即政府负责指定互联网治理的总体原则,市场负责互联网的日常运作,这可以弥合政府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之间的中美立场差异。
2005年9月,在针对突尼斯峰会而召开的第三次预备会议上,欧盟提出自己的建议,引起美国的震怒。
美国认为,欧盟的提议有可能导致某个国际政府间机构的诞生,取代ICANN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因为所谓总体原则与日常管理之间的界限很模糊。时任美国国务卿赖斯与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联名向欧盟轮值主席英国外交部长斯特劳(Jack Straw)写信,希望欧盟撤消此项提议。
后来,美国渐渐把网络称霸的中心指向中国。
中国需要理性应对,避免摩擦。
攻击网络信息战争夺其实就是信息和数据本身。
美国和其他国家口口声声组建的网络部队的目的就是数据本身。
对于数据最直接的防御手段就是数据加密。加密不是一种新型技术,它是自古就有的安全防护手段。它通过改变数据原本内容的形式来达到安全防护的效果。
信息时代,数据受到的危险多种多样,但最直面的威胁还是数据窃取和窥视问题。如果有了加密的防护,那些窥视者和窃取者在接触到数据之后还必须破译数据才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信息。而这段破译的时间往往会为数据持有者其实改变数据安全策略提供条件。
所以构筑完善的数据防泄漏体系是中国贯彻信息安全和平信条的最好方法。
目前,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也有了一定的突破。相关企业也在加快研发的进城。
据了解,山丽网安已经开发出 “双核双升”技术。双核指的是核心技术和核心功能。双升指的是核心技术的升级和核心功能的升级。
利用加密软件在数据安全方面主动出击,以最和平的姿态迎接未来国际信息安全的挑战。相信在构筑起完整的数据防泄漏体系之后,中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内也就有了自己的防范机制。
要构筑中国自己的数据安全防御体系,中国的信息技术企业还要有前瞻意识。
关键词:加密软件 数据安全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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