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或提至每吨标准煤500元

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或提至每吨标准煤500元

2013/12/6 13:52:48
       日前获悉,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有望从240元/吨标准煤大幅提升至500元/吨标准煤左右。预计相关文件最快年内下发。
 
  发改委、财政部2010年印发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办法》指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提高将直接利好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余热发电类项目,由于单个项目年节能量一般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目前执行的补贴政策是,按照每度电节能350克标准煤、中西部地区项目按照300元/吨标准煤、东部地区项目按照200元/吨标准煤标准由中央财政直接补贴。
投诉建议

提交

查看更多评论
其他资讯

查看更多

未来十年, 化工企业应如何提高资源效率及减少运营中的碳足迹?

2023年制造业“开门红”,抢滩大湾区市场锁定DMP工博会

2023钢铁展洽会4月全新起航 将在日照触发更多商机

物联之星五大榜单揭榜!中国物联网Top100企业名单都有谁-IOTE 物联网展

新讯与肇庆移动圆满举办“党建和创”共建活动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