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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再斥330万投资贵州煤矿

宏远再斥330万投资贵州煤矿

2013/12/20 13:21:19

       煤矿行业低迷的情况下,贵州省又推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受此政策影响,已在贵州收购了两个煤矿的粤宏远A为确保煤矿投资能继续,斥资330万元受让一家煤矿兼并重组主体50%的股权。

       应对贵州煤企重组新政

       昨日,粤宏远A发布公告,称为落实贵州省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精神,公司于近日与甲方湖北星海、武汉锦城签署《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粤宏远A将出资330万元,受让星海投资煤矿整合主体50%股权。

       粤宏远A特别指出,整合主体特指该公司在剥离各项煤矿资产(包括采矿权证项下的资产)及负债后的经营主体,该主体具有煤矿整合主体资格。通过330万元的股权收购,粤宏远A取得了参与星海投资煤矿兼并重组主体的经营管理,以及以此为主体开展煤矿整合的权利。

       根据贵州煤炭整合政策,目前粤宏远A旗下的两个煤矿,按“一对一减半”原则,需另行购买两个或以上的煤矿,用于完成煤矿减半的关闭指标。关闭指标煤矿的资源储量,可调整至公司煤矿名下,已缴纳的资源价款可用于抵扣煤矿未来扩能技改所需补缴的资源价款。粤宏远A获得星海投资煤矿50%股权后,就可以此为平台进行上述整合。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协议签订后,50%股权暂不能办理工商变更过户到粤宏远A名下,在法律上不能得到合理保障。而粤宏远A旗下两煤矿——煤炭沟煤矿和核桃坪煤矿变更登记,加入星海投资,也将失去独立法人资格,存在一定的法律权属风险。

       对此,粤宏远A表示,此事事关公司在贵州煤炭产业的存续发展,公司依据协议双方的声明和承诺,仍将实际经营管理和控制原有煤矿。

       未来或收购另外50%股权

       “签订该合作协议,一方面可满足贵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对公司本身的长远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粤宏远A如此解释股权投资的意义。

       协议达成后,星海投资煤矿整合主体的实际股东为湖北星海和粤宏远A,双方各占50%的股权及表决权,整合主体股东会的表决事项,均应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进行。

       此外,根据协议,粤宏远A完成星海投资名下新化煤矿一号井的考察调研后,如符合收购条件和要求,粤宏远A将收购星海投资100%股权(不只整合主体,还包括名下资产和负债),届时星海投资100%股权将全部过户至粤宏远A名下。

       对此,有观察人士指出,粤宏远A坚持投资煤矿业的长远成效暂时还不能预料。据了解,进军煤矿业,曾经为粤宏远A贡献了不菲的业绩,然而好景不长,今年以来,在国内煤炭需求放缓、产能快速释放以及国际煤炭市场供给过剩的压力下,全国煤炭库存持续上升,煤炭产运销全面下降,价格下滑,企业亏损已成行业普遍现象。

        虽然未披露具体的经营数据,但在2013年半年报中,粤宏远A曾表示,公司煤炭业务当前深受经济增长下调、需求疲软的影响,煤价较低,不过煤炭销售收入和利润在公司总营收与净利润中所占比例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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