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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预测: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花落何方?

独家预测: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花落何方?

2017/10/13 10:08:00

作为国家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的实施和基地建设一直是行业人士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的下发,各大省市对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角逐也拉开了帷幕。根据通知,第三批光伏“领跑者”计划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由地方自愿申报,通过竞争方式优选产生。每个省每期最多可申报2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个技术领跑基地,由此可见,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排名,最终将会有5-13个省份成为新一批领跑者基地的建设地点。

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即将来袭,各大省市即将围绕“领跑者”计划展开一场特殊的“较量”。最新一批光伏领跑者基地最终将花落何方?本文将结合最新的《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标准》作出分析预测。

独家预测: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花落何方?

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标准

根据通知,国家能源局将委托技术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按照太阳能可利用条件、土地类型及成本、接入系统建设、电力市场消纳保障、地方政府推进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等条件对申报的基地分别进行评价,按本期拟建设规模,依据评分排名分别确定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名单。具体条件如下:

(一)太阳能可利用条件。优先选择具备较好太阳能资源条件的地区。以现有正常运行光伏电站实际年利用小时数并结合省级以上气象局观测及评价判断该基地太阳能可利用条件。

(二)土地类型及成本。基地场址必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产权清晰,土地流转价格较低(或不收取土地租金的国有未利用土地)。基地所在市(县)政府应确认基地光伏阵列所占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并明确按用地面积计列的所有费用以及土地足额交付使用的期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基地规划总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基地。

(三)接入系统建设。基地所在地省级电网企业应负责投资建设基地的电力送出工程,至少应承诺投资建设基地配套的汇集站及以上输电线路,承诺投资建设基地各项目升压站之外全部电力送出工程的优先。在基地所在地政府与电网企业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由电网企业回购电力送出工程资产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采取其他方式统一建设接网及汇集站等电力送出工程,但不得由基地内项目投资企业分摊工程费用。

(四)电力市场消纳保障。基地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地项目电力消纳范围、明确保障基地项目电力优先消纳的措施。基地所在省级电网企业应提供基地项目发电全额消纳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小时数(或限电比例不超过5%)的论证意见及承诺;基地所在地市(县)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基地电力全额消纳,承担基地项目因限电达不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相应欠发电量的经济补偿责任。

(五)地方政府推进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基地项目地方政府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开发光伏电站的非技术成本,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基地项目竞争性配置并对基地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基地所在地政府应公平对待符合条件的所有参与竞争的企业,不得对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时已明确的建设任务之外的增加企业负担的其他要求。

另外,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对位于国家认定的深度贫困县的基地,在基地场址不收取土地税费、土地租金较低以及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全部电力送出工程和确保电力全额消纳的前提下,优先入选领跑基地。

通知还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的基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不参加2017年新建基地申报。此外,为了进一步避免弃光限电的恶化,并推进实行光伏发电的保障性收购,通知还明确表示,第三批领跑者基地只有2016年光伏发电运行小时数达到保障小时数95%及以上或弃光率不超过5%的省份方可申报。

根据作为附件一起发布的《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标准》,相关机构将以六项指标为基础,对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分别打分排序,最终按照排名确定本期“领跑者”基地的落地。                                                 这六项指标的内容及所占比重分别是:太阳能资源及利用率(10分)、土地使用及成本(25分)、接网及送出工程(40分)、规划方案完善程度(5分)、政策与效果(15分)、基地综合社会效果(5分)。

从所占比重来看,土地及使用成本、接网及送出工程、政策与效果是打分排序所占比重最大的三个指标。由此也可看出,由于近来光伏项目多次因为违法占用土地等原因而被拆除,本期领跑者项目对于土地性质有较高的要求,并期望以此推动光伏用地成本的下降。此外,本期领跑者基地对地方接网及送出工程的考察更为重中之重,可见国家能源局对领跑者项目的消纳非常重视,决不允许领跑者项目出现弃光现象。

领跑者基地与市场环境监测评价

看了以上评分标准,是否有点眼熟的感觉?眼熟就没错了!在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中,国家能源局首次建立了一个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的环境监测和投资引导体系,对全国3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市场环境进行了监测评价。而最终的评价结果主要是针对各类指标进行分项打分,其打分项分别为:保障小时数完成程度、市场消纳风险、新能源参与电力交易程度、土地类型及成本、电网服务、政府服务、国家度电补贴强度、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地方政府补贴力度。

通过对《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标准》、《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的比对,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接网及送出工程”打分项大概对应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的“电网企业服务+市场消纳风险”,领跑者基地的“土地及使用成本”打分项大概对应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的“土地类型及成本”,领跑者基地的“政策与效果”打分项大概对应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的“政府服务”。

由此,便可通过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对各省区域获得领跑者基地建设资格的可能性作出粗略的评估!

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将花落何方?

下面,小编将结合《2016年各地区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以下简称“监测评价结果”),针对土地及使用成本、接网及送出工程、政策与效果三个占比最大的打分项,通过排除法对全国各省获得领跑者基地的可能性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我们排除2016年光伏发电运行小时数未达到保障小时数95%,或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及区域。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将市场消纳风险得分为“-5”及保障小时数完成程度得分为“0”的省份及区域先排除,这些省份及区域为:青海海西、甘肃、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陕西Ⅱ类资源区(榆林、延安)。

由于剩下的区域在监测评价结果中的“市场消纳风险”得分均为满分,所以我们参照在“电网企业服务”指标中得到满分的省份及区域,便可获得在“接网及送出工程”得分项合格的省份及区域,如下:湖南、安徽、江西、湖北、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河南、北京、天津、广东、浙江、福建、上海、陕西除II类外其他地区。

同理,再从以上省份及区域中以监测评价结果中的“政府服务”得分为标准进行比对,可以发现除了福建只得“5”分之外,以上在“接网及送出工程”得分项合格的其他省份及区域均得10分(满分)。

再以剩余区域在监测评价结果中的“土地类型及成本”得分标准来看,只有十三个区域得到了该项指标的满分,分别为:湖南、安徽、江西、湖北、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河南、上海。

这十三个省份便是在监测评价结果中获得“土地类型及成本”、“地方政府服务”、“电网企业服务+市场消纳风险”三项满分的区域。按照最新一批领跑者基地的评分标准,这些区域将在领跑者基地的角逐中占得一定优势。最后,再通过监测评价结果的总得分,将这十三个省份进行排序,排序如下:湖南(87分)、安徽(85分)、江西(84分)、湖北(84分)、江苏(83分)、山东(81分)、广西(80分)、海南(78分)、重庆(75分)、贵州(75分)、西藏(75分)、河南(75分)、上海(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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