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智造政策

>

【工信部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

【工信部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

——— [db:副标题]
2017/11/17 0:48:41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工信部无[2017]276号

成文日期:2017-11-09

发布日期:2017-11-15

文章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分  类:无线电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

工信部无[2017]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单位:  

为适应和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以下简称5G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结合我国频率使用的实际情况,现将30005000MHz频段内5G系统频率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作为5G系统的工作频段,其中,3300-3400MHz频段原则上限室内使用。  

二、5G系统使用上述工作频段,不得对同频段或邻频段内依法开展的射电天文业务及其他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  

三、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和审批以下新申请的频率使用许可:  

(一)340042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内的地面固定业务频率;  

(二)34003700MHz频段内的空间无线电台业务频率;  

(三)34003600MHz频段内的空间无线电台测控频率。  

四、上述工作频段内5G系统的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批,相关许可方案、设备射频技术指标和台站管理规定另行制定和发布。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119

投诉建议

提交

查看更多评论
其他资讯

查看更多

未来十年, 化工企业应如何提高资源效率及减少运营中的碳足迹?

2023年制造业“开门红”,抢滩大湾区市场锁定DMP工博会

新讯与肇庆移动圆满举办“党建和创”共建活动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短波/中波/长波红外热像仪助力高温过程监控

派拓网络:ChatGPT——人工智能是把“双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