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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2018/1/23 13:30:29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工信厅科函[2018]10号

成文日期:2018-01-05

发布日期:2018-01-17

文章来源:科技司

分  类:科技管理 > 质量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有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对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复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工信部科函〔2014131号)公布的58家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实验室所属单位要按照《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复核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实验室复核材料初审及后续衔接工作。        四、实验室复核材料通过推荐单位初审后,应于2018126日前将加盖公章(包括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的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人:安平、姚佳         联系电话:010-6820524668205261         (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人:陈娟、闫颖         联系电话:010-6820920168209203                 真:010-6820925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4层(100846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第三批)      2.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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