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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之争 |“绕不过”的知识产权

科技之争 |“绕不过”的知识产权

2019/7/15 16:46:55

近日,华为发布了题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必由之路》的华为创新与知识产权白皮书。报告中指出,持续创新是华为30年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华为坚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必由之路。作为创新者以及知识产权规则的遵循者、实践者和贡献者,华为注重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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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尤其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上至国家政府,下到企业、个人,对知识产权的关注也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受到商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较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之一。早在1988年,美国国会立法就通过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即在中美贸易摩擦中多次被提到的“301条款”),该法在其后使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上成为美国贸易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为美国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贸易政策保护。

进入21世纪,美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五年计划,并从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化、强化知识产权事务的信息管理、通过立法调整收费制度等方面促进这一计划的实施。

美国的企业更是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看作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以IBM为例,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IBM在总部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内设法务部和专利部。

与美国相同,日本企业也普遍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构建了内部专利申请、复核制度和有效的员工发明奖励制度,并十分注重知识产权的运营。以日立公司为例,在成立之初,就设有专利室,随后又建立起了知识产权本部。

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起步相对较晚。在科技竞争愈加激烈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也成为中国科技企业的共识,其受重视程度“突飞猛进”。随着政策组合接连落地,2018年更是被称之为知识产权的“强保护”元年,一系列的政策为我国知识产权市场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国务院通过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等等。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推力明显加强,各级部门都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虽然中国对知识产权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但是,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和个人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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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威图(Rittal)公司为例,某网站上充斥着各种仿威图的机柜,就连各大展览会上也经常可以看见与威图机柜结构完全相同的其他品牌机柜。

同样,康耐视公司在去年也遭遇到了较为严重的侵权事件,有人销售破解康耐视Vision Pro软件以及Vision Pro加密狗,作为软件的著作权所有人的康耐视公司迅速向警方投诉,最终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制造业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遍及著作商标专利等各个领域。盗版技术、低劣制造工艺严重的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它们以更低的价格进入市场,获得青睐,而更好制造工艺、更高成本从而售价更贵的产品却被排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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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侵犯知识产品现象的原因就在于:一方面,用户希望寻找到具有同等性能,价格却十分低廉的替代品,某些用户甚至会将同类高端产品“剧透”给抄袭的厂家,可以说,广阔的市场为抄袭者提供了绝佳的环境;另一方面,创新的代价太高,对企业及个人的能力要求也高,而抄袭和仿造则省力得多,投入成本也非常低,企业能够快速收回成本,获得更高的利润空间。

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国内知识产权整体环境也在日益蜕变,企业不但要捍卫自身权益,捍卫知识产权,更要意识到,先进的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仍然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光有产品的数量,忽视产品质量并不能走的长远。在长期依靠技术转移的背景下,很多企业都习惯了用“现成的”,在创新方面的动力不足,也更怕投入创新后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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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提升专利数量,保护技术不被侵犯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高专利质量是每个企业都要思考的。这不仅需要政策法规的保护,更需要企业本身具备科研和创新加持精神。企业只有尽快撕掉低端加工、山寨模仿、劣质低价的标签,才能将“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质造”和“中国创造”。

纵观历史不难发现,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知识产权在社会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造者的积极性、保护民族工业,而这也是中国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必然选择。

丢给你一个问题

谁拥有作品的版权?

如果该作品是由人完成的,这一问题非常容易回答。

但是如果作品的作者是计算机程序,那么该程序拥有作品的版权吗?

如果人工智能技术创造了一项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答案是否依然保持不变?

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欢迎文末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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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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