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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侵权首案”宣判 被告方被判令赔偿140万元

“物联网侵权首案”宣判 被告方被判令赔偿140万元

2013/1/15 14:36:55

     “赋码”是商品的身份证,是目前正在推行的物联网基础技术,曾自主开发出“生产线赋码系统”的北京爱创科技公司,发现另一公司生产的软件与自己的极为相似,遂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今天上午,爱创科技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起被称为“中国物联网第一案”的侵权纠纷,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方被判令赔偿140万元。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该公司研发了“生产线赋码系统”。2010年4月,爱创科技在市场上发现北京嘉华通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子监管赋码系统V1.0”等软件,与爱创科技的“赋码”软件极为相似。

  经了解,爱创科技公司发现嘉华通软公司负责开发和销售上述软件的纵某等三人,都曾在爱创科技供过职,而且都曾是爱创科技技术开发和销售的骨干。

  随后,爱创科技将嘉华通软公司及纵某等三名前员工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另外还要求赔偿合理诉讼支出15万余元。

  对此,纵某等三名员工在庭审中否认自己存在非法复制和销售行为。嘉华通软公司辩称,虽然纵某等三名员工确实曾在爱创公司工作过,但该公司的软件与爱创公司的软件并不相同或相似,爱创科技的起诉是一种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

  法院判决

  法院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认为,嘉华通软公司涉案软件的软件程序、数据库结构与爱创科技公司相同或者构成实质相同。

  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嘉华通软公司与纵某、辛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判令嘉华通软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令三者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原告爱创科技公司经济损失138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

  小链接 商品身份证――赋码

  赋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的统一电子监管措施,就是给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标识(监管码)。每件产品的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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